3月26日上午,市文明办召开《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文本起草小组协调会,研究部署《条例》起草的相关事宜。
会上,17家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展开广泛深入的交流。如何既对行人闯红灯、电动车不守交通规则、随地吐痰、不文明施工、乱发小广告等生活中不文明的现象进行必要的处罚又能达到教育引导的目的是大家讨论的焦点。大家一致表示,拟出台的《条例》让相关部门对一些不文明行为的管理将有法可依,同时,也将推动相关部门文明执法,对我市城市文明建设将有重大促进作用。
会议指出, 根据安排,4月30日至5月31日文本草案将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通过;6月15日前,文本草案将以市政府法规议案形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
会议要求,各相关《条例》文本起草小组成员单位要紧紧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坚持问题导向,将发现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融入法规中去。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法治和德治并举,倡导与禁止、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科学精准拟定条例草案。(记者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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