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下午,太康县公安局高朗派出所户籍室,前来户籍室办理业务的群众还是异常多,天气阴冷,屋外温度很低还刮着大风。户籍民警李留厂组织群众排队,给每个前来办理业务的排上号,先来先办,各项业务繁忙有序。
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一名群众发现办事群众脚下丢失橘黄色钱包。现场询问,十几个等待办事的群众都说不是自己的钱包。李留厂从群众手中接过钱包,打开发现里面有大量现金,经清点有两千余元现金和银行卡数张,但未发现有任何有效证件,找不到任何有价值线索联系失主,丢失群众发现钱包丢失一定十分着急,在找钱包,应尽快找到失主。李留厂分析钱包不是前来办理业务的,就是同行人员的。他对下午已经办理过业务的群众的电话二一打过去,30个电话打完,对方都表示没有丢失钱包。难道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为了不耽误现场群众的时间,他收好钱包继续办理业务。过有十多分钟,李留厂的手机响了,接通电话后,电话那头传来焦急的声音,“我是今天办理身份证的王辉,丢在户籍室的是不是一个橘黄色的钱包,里面有两千多元现金。”
“刚才怎么给你打电话,你怎么说没有丢失钱包?”“钱包不是我带的,是我家人拿着的。你给我打过电话,我问了家人才知道我们的钱包丢了,太感谢你们警察啦。”几分钟后失主王辉来到派出所,经询问其丢失钱包特征,里面装的东西,与王辉说的全部吻合,钱包完璧归赵。(供稿:张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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