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周口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28日
周口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加快推动我市乡村建设工作,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乡村建设工作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体推进,科学编制乡村规划,积极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全面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县域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
2.坚持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增强群众参与乡村建设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3.坚持城乡融合。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三年提质行动,打造以县城为龙头、中心镇为节点、乡村为腹地的发展新格局,促进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平等交换。
4.坚持循序渐进。聚焦阶段任务,找准突破口,排出优先序,积小胜为大胜,久久为功。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尽可能保留乡村特色风貌和田园风光,不搞大拆大建,坚决防止走弯路。
5.坚持建管并重。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形成可持续运行的乡村基础公共设施长效管护办法。
(三)工作目标
2021年,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制定乡村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乡村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坚持试点先行,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方面实施一批项目,确保乡村建设行动开好局、起好步。
2025年,全市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乡村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建成一批美丽宜居乡村,有条件的村率先基本实现农村现代化,农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二、科学编制乡村规划
按照规划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统筹推进县域城镇和乡村规划编制,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提升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水平,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体现中原农区乡土特色。
(一)统筹各级规划编制,立体推进县、乡、村规划。2021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基本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先完成100个乡村建设示范村的村庄规划编制,推动有条件、有需求的重点村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2025年年底前构建完成县域国土空间一体的规划体系,实现乡村地区规划全覆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保障乡村用地空间。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合理安排城乡产业用地布局、基础设施布局,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在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在制定市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引导村庄建设行为,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有序管控村民自建住房建设,划定全市乡村风貌分区和特色风貌带,明确各地乡村风貌塑造方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提升乡村规划质量,保障规划有效实施。按照《河南省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和《河南省村庄规划导则(修订版)》要求,从严把控乡村规划水平和质量,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委员会和乡村规划师制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推进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按照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要求,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特别在村覆盖、户延伸上下功夫,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加快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生活基本要件大体相当。
(一)实施县域城乡交通一体化行动。优化路网结构,加强质量监管和公路养护,推动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农村物流服务便捷化。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强化乡村交通运输安全管理。2021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具备条件的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十四五”时期完成2500公里农村公路、约300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任务,新增乡镇运输服务站20个以上。2025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广覆盖、深通达、高品质的农村交通网络、客货运输网络,争取实现所有行政村最多一次换乘即可到达县城。(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实施农村供水保障行动。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供水建管市场化、饮用水源地表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强农村供水运行、水质管理,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加快供水服务标准化。2025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县域城乡供水管护一体化,力争完成7个县(市、区)水源置换工作,县域内地表水源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50%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60%。(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三)实施县域城乡清洁能源建设一体化行动。全面提升农村电气化保障水平,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因地制宜开发风能资源,多元化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提升农村地热能利用水平,实施“气化乡村”工程,力争2022年底实现天然气“村村通”,2025年底实现天然气入村全覆盖,工商业全覆盖。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2021年底完成783个农村配电台区升级改造任务,新建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1320千米,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压减至16小时以内,新增农村天然气用户5万户,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9.3万千瓦。2025年年底前全市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压减至12小时以内,农村电网主要技术指标达到中部地区领先水平,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14.1万千瓦,重点乡镇燃气管网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周口供电公司、周口市天燃气公司)
(四)实施县域城乡信息通信网络建设一体化行动。全面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提升农村互联网普及水平,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2021年年底前实现乡镇、农村热点区域5G网络全覆盖。2025年年底前全市县域内5G基站数量达到6790个,实现乡镇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5G网络全覆盖,农村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和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办)
(五)实施县域城乡广播电视建设一体化行动。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善县域节目传输覆盖,全面推进“智慧广电+公共服务”,2025年年底前广播电视数字化、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移动化水平在同一县域内实现城乡大体一致,形成终端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五级应急广播体系,基本实现全市无线数字广播电视信号全覆盖和县级融媒体中心节目信号接入IPTV直播频道。(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六)实施县域城乡物流体系建设行动。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加强县域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完善县域农产品供应链体系。2021年年底前行政村快递物流通达率达到80%以上,县级以上文明村镇的行政村快递服务通达率达到100%,培育一批乡村物流龙头企业。2025年年底前基本建成设施完善、运转高效、多方协同、绿色创新的县域城乡物流体系,行政村快递物流服务通达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七)实施农村房屋品质提升行动。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加强农村房屋建设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2021年年底前出台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管理细则,完成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生产经营性房屋、公共用房的安全隐患整治,持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编制完成农村住房设计图册。2025年年底前形成完善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完成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全市农村房屋建造品质显著提升,建筑特色与村庄风貌初步显现。(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推进县域内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完善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统筹县、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促进新增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一)实施县域城乡教育服务均等化行动。加强乡村学校建设,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切实保障乡村教师待遇。确保每个乡镇办好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2025年年底前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基本补齐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短板,所有县(市、区)均建有1所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二)实施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行动。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乡村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社会化发展。2021年年底前市、县两级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平台实现与省级平台内容对接,制定出台《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启动实施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七个一”达标工程,每个村(社区)每年围绕传统节日和重大节会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不少于5场。2025年年底前实现县级三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全覆盖,县、乡两级形成至少1个特色文化活动品牌,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七个一”达标。(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行动。高质量建设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对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管理,构建高效协同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薄弱乡镇卫生院达标和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年底前县级医共体建设成效监测指标优良率达到40%左右,乡镇卫生院标准化达标率达到80%以上,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70%以上。2025年年底前15所乡镇卫生院达到或接近二级医院水平,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90%以上,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比例达到45%以上并普遍实行“乡聘村用”,50种以上常见病实现基层首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四)实施县域社会保障均等化行动。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逐步建立完善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最低养育、高龄老年人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三分之二以上的县(市、区)建成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供养机构,基本完成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2025年年底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县域内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县域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水平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步提高,县、乡、村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五、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持续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五年行动,进一步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努力建设一批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动实现农村环境更整洁、村庄更宜居、生态更优良、生活更美好。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强化后期管护服务,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2021年年底前新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22万户,2025年年底前累计新改造提升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130万户、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1年年底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1%;2025年年底前力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40%左右。(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2021年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2025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统筹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积极开展“四美乡村”、美丽小镇、“五美庭院”建设,有序推进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2025年年底前3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四美乡村”建设标准、50%以上的乡镇政府所在地达到“美丽小镇”建设标准、50%以上的农户庭院达到“五美庭院”建设标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把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健全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市乡村建设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市直相关单位,协同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围绕重点任务,成立行动专班,由市级领导任专班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重点任务推进落实。
(二)坚持分类推进。科学把握不同地方变迁发展趋势,开展分类指导,争取走出各具特色的乡村建设路子。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强化规划发展管控,按照基础设施城镇化、居住管理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标准纳入城市统一管理。拓展提升类村庄重在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率先建设“四美乡村”。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传统建筑、民风民俗保护,在保持原生态环境和村庄传统格局基础上有序推进村庄更新改造,适度发展文化旅游等环境友好型产业。整治改善类村庄重在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为重点补齐公共设施短板。搬迁撤并类村庄重在按照靠县城、靠乡镇、靠园区、靠景区原则进行安置,并妥善处理好搬迁后续问题。
(三)开展示范创建。引导乡村振兴示范县和10个示范乡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每年高标准打造50个左右乡村建设示范村。各县(市、区)根据资源和特色优势,开展特色小镇和特色村建设,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村现代化的模式路径。
(四)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乡村建设多元投入格局。强化资金整合、资源统筹,公共财政加大向“三农”倾斜力度,加大对乡村建设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支持。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加大一般债专项债发放力度,在国家分配限额内,优先发行支持乡村建设的地方政府债券,重点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公路、高标准农田等乡村公益性项目和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乡村文化旅游、农村供水等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的重大项目建设。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广普惠金融“兰考模式”和金融扶贫“卢氏模式”,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和涉农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更好发挥“保险+期货”作用。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持续扩大乡村建设领域社会资本投入。
(五)夯实部门责任。市直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本行业、本领域乡村建设职责,研究谋划配套措施,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共同履职、齐抓共管的乡村建设工作体系。乡村建设重点任务行动专班办公室所在单位,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推动建设任务落实落细。
(六)强化督导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效作为各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市乡村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督导组,定期对县(市、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并依照省定标准制定市级考核验收方案,每年组织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