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人 做好人 周口市大型社会公益网站

公益组织

周口社工

公益新闻

职工志愿者

公益活动

好人展播

志愿者

扶危助困

最美评选

公益影展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时事新闻
扶沟:不让扶贫替代子女的赡养义务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7-14 点击次数:2902
0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体现了老年人对晚年幸福生活的憧憬,也衡量着一个地方文明的高度。我县充分发扬传统美德,不让扶贫替代子女的赡养义务,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开展了有子女的老人贫困户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精准识别和整治,确保其吃穿住行有保障,实际困难得到妥善解决,生活水平能持续提高。

“有子女的老人贫困户是指家庭成员年龄均在60周岁以上、有一个以上子女且与子女分户单独居住、单独识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作为专项整治行动主要牵头单位的负责人,县法院院长徐林向记者介绍相关情况时说,有具备赡养能力子女的老人贫困户是当前信访的多发点和诱发点,也是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的表象和诱因,关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关乎中华传统美德的传承弘扬。

我县在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严格把握相关识别参考标准,按实际情况区别对待,有效防范“漏评”“错退”等现象发生。对应纳未纳的老人户及时纳入,指定帮扶责任人,安排帮扶措施,确保如期脱贫。对子女有赡养能力未被纳入的老人户,若子女赡养义务履行较好并生活在一起,由乡村两级推荐为“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婆婆”候选人,在全县统一表彰,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若赡养义务履行不到位或未履行,采取说服教育手段,督促子女及时把老人接到一起共同生活;对愿意独居的老人,由子女解决其“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住房、饮水和医疗)问题。对已经纳入的有子女的老人贫困户,属于合理识别的,结合当事人意愿与其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并户操作,继续帮扶脱贫;对属于不合理识别且子女有财政供养人员或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的,经群众评议后做清退处理。

通过印发、张贴、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通告、宣传单,以及入户一对一宣传等形式,加强对赡养义务人的法制教育,督促其履行好义务。对拒不履行的,法院开辟赡养纠纷案件绿色通道,免收诉讼费用,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对行动不便的老人电话预约,登门立案,对符合条件的先予执行;成立农村赡养纠纷巡回法庭,就地办案,以案说法,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让不孝子孙在村内无法立足;对不履行赡养义务,构成虐待、遗弃犯罪的,与公安、检察机关形成合力,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引导全县各行政村成立孝老敬老理事会,把孝老敬老纳入村规民约,子女赡养情况,由村孝老敬老理事会负责督促落实,使农村养老孝老实现了有组织管理、有部门监督、有村规约束、有奖惩激励,使农村老年人实现了居家养老、赡养脱贫,为农村老年人的幸福晚年筑起了一道牢固的屏障。

“对不符合建档立卡的老人贫困户,不能一剔了之;对于建档立卡的老人贫困户,也不能一兜了之。要加强对其子女的法制教育,促进履行法定义务,确保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扶沟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峰说。(朱进才 朱广成


上一条: 周口召开领导干部会议暨上半年重点项目观摩讲评会议
下一条: 周口市脱贫攻坚第十二次推进会议召开
 
最新资讯
推荐文章
图片文章
扶沟:见义勇为伸援手 英勇善举暖人心
项城市:“花姐”爱心帮残、助推梦想实现
周口联众社工:寒冬送棉衣 老兵讲回忆
周口正能量:广告商会助力川汇义警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意见

营业执照 电话:18039538111 本网站转载周口区域好人好事。 官方QQ:921300721 地址:周口市七一路东段
ICP备案/许可证编号: 豫ICP备17015272号-2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197 Copyright 2013 Powered by 周口好人好事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