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群众话忧苦、诉困惑的倾听对象;他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和平使者。他忠诚于人民调解事业,心里固守着司法为民的宗旨,执著于司法行政工作这一岗位。今天的《政法在线》栏目让我们认识一下玄武司法所所长李广亮。
李广亮是鹿邑县司法局玄武司法所所长,兼任玄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他还是“李广亮人民调解工作室”主任。自1996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他20年如一日,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刚正不阿,清正廉洁,辛勤耕耘,默默奉献。
李广亮同事:
“李广亮同志不仅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而且还充分利用司法所这一前沿阵地窗口作用,实行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双互动,不断创新司法为民的新机制。”
2016年8月,玄武辖区内朱某等二人与王某等三人因琐事发生殴斗,因不承担医疗费用,朱某等二人把王某等三人告到司法所。李广亮通过对双方当事人及周围群众进行调查走访并组织全所干警分头行动,做两家的思想工作,耐心细致地讲法律,讲邻里关系,用类似案例以案说法,终于使双方尽释前嫌。
正因为他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技高一筹,自然也取得了斐然的成绩,有利的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纠纷,维护了当地社会秩序的稳定。
玄武司法所所长李广亮:
“人民调解工作做好了,有利于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利于化解矛盾、减少纠纷;有利于维护当地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化解矛盾、调节纠纷,李广亮有自己的一套工作方法,他身边的同事这样告诉记者。
李广亮同事:
他实行温馨调解和巡回调解,并创设“李广亮多功能调解工作室”,实行全方位调解,使玄武司法所成为简易案件的“办案室”、化解矛盾的“调解室”、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室”、解答法律问题的“咨询室”、沟通服务当地党委政府的“联络室”。他本人也成了化解民间纠纷的“金钥匙”、密切党群干群的“连心桥”、依法治理基层的“助推器”和缓解党政领导压力的“减压阀”。
正是他多年的努力,使辖区内各村的人民调解员作用发挥明显,每年都成功的调解民间纠纷100余起,防止矛盾激化上千起,减少当事人经济损失上百万余元,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案件30余起,被同事亲切地称为“灭火器”,被当地群众誉为“百姓的贴心调解员”。
玄武司法所所长李广亮:
“尽管我当司法所长以来,成功调解各类民事纠纷和社会矛盾上千起,但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新的矛盾纠纷不断出现,这对我们司法所长来说是一个挑战,今后,我要以更饱满的热情、旺盛的斗志,开拓创新,维护社会稳定,唱好和谐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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