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从即日起,扶沟县公安局将深入开展道路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严从重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特通告如下:
1、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违者罚款2000元,拘留15天;2、严禁不悬挂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违者罚款2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降级;3、严禁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飙车,违者一律刑事拘留;4、救护车一律按规定使用警报器,严禁使用救护车之外的其他警笛,否则,一律没收非法警报装置并罚款2000元;5、严禁客车、校车超速、超员,违者一律罚款、扣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6、严禁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一经查扣,除依法罚款、没收并强制报废、吊销驾驶证外,还要追究报废车车主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扶沟县公安局
2018年5月17日